熱賣↘6200$Dellware玻璃門吸收式無聲客房冰箱40L (DW-40T)現正特賣只要6200

  • ★星級酒店專用--吸收式無聲客房小冰箱
  • ★歐洲製冷技術~品質保證~安規認證~獨家3年保固
  • ★超靜音運行
  • ★自動化霜
  • ★LED内置照明
  • ★透明鋼化玻璃門
  • ★可調高度層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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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購中心商品: 來自 家電、視聽、電玩>電冰箱>其他品牌電冰箱>300公升以下

     

     

    星級酒店專用--吸收式無聲客房小冰箱/歐洲製冷技術~品質保證~安規認證~獨家3年保固

    電動吸收式客房冰箱為新的高科技產品,利用新型態熱交換技術製冷原理,由於不採用傳統冰箱充填冷媒製冷劑,無壓縮機設計可提供100%完全無聲靜音運作。

    適用場所--星級酒店客房、醫院病房、個人公寓以及會議室及接待區。

    居家空間使用--放置各式飲料、個人藥品、護膚保養品也很適合。

    安裝注意事項:

    建議您在使用產品前用稀釋柔性清洗劑加清水擦拭箱體內部。

    箱體內部溫度在運行時將取決於:
    (1) 房間溫度
    (2) 開門次數和持續時間
    (3) 箱內存儲的食品數量
    可調整溫控器調至合適的溫度。
    冰箱需水平放置使用,應該防止箱體?斜放置。
    如果在移動或運輸冰箱時需要將冰箱?斜,在插電使用之前應該將箱體放置水平後放置20到30分鐘。

    為保證冰箱正常工作,請遵循以下建議:
    (1) 箱體需要與牆壁或家具壁板相隔至少2cm, 從而保證空氣流通。
    (2) 冰箱應放在遠離太陽光直射的地方,可以保證冰箱最佳的製冷性能,並且節能。
    (3) 冰箱後背頂部的通風格柵不能被擋住,避免熱空氣循環通道被阻斷。

     

    方案一 (優先考慮方案可達最佳散熱效果)

    A. 建議將冰箱置放於不加裝門板的櫃體。(如有加裝門板,必須具有百葉門通風口)
    B. 將冰箱置放於有門板的櫃體內 : (請參照下方圖示)

    * 務必於冰箱機體下方預留高度10cm以上通風縫隙,讓室內冷空氣進入,並於後上方讓櫃體熱空氣排出,做為熱對流 (空氣對流)。

    方案二 (若櫃體無法變更,請依照以下散熱方式)

    A. 此通風散熱安裝建議圖示,為最低標準要求;請儘量將間隙及通風孔加大,以達更佳製冷效果。
    B. 將冰箱置放於有門板的櫃體內 : (請參照下方圖示)

    * 務必於櫃體上下方及左右兩側,預留寬度5cm * 長度15公分以上見方通風縫隙,讓熱空氣排出。
    * 冰箱機體與櫃體之間,應保留適當距離 (請參照下方圖示) 做為熱對流 (空氣對流) 之空間。

    Leading technology in the world

     

    商品通過中華民國商檢局BSMI認證(含EMC電磁相容及SAFTY安規認證)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台灣BSMI認證

     

    運送方式、運費計算

     

    《本島運送訂購商品,運費全免》
    (宜蘭、花東地區、外島及偏遠地區、山區,運費到貨另收,以實際購買的產品大小及距離計算。)
    訂單確認後,全省直營公司24小時專人送達。
    宜蘭、花蓮、台 東、澎湖,專車72小時內送達。

    產品保固、維修服務

     

    《產品保固》
    1.保固期間三年內冰箱通風若符合原廠規定,則冷卻系統免費維修保固。
    2.保固期限依收貨日起計算。
    3.保固範圍依隨貨保單附件條款辦理。

    《維修服務》
    1.電話通報48小時內到位處理。
    2.非保固期限維修僅收零組件及基本工資費用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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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台南黃姓男子與朱姓女友交往近9年,兩人論及婚嫁並公開宴客,但朱女遲不答應結婚登記。黃認為,女友拖拖拉拉年餘,根本無意履行婚約,提告向女友求償婚宴開銷與精神慰撫金近百萬元。朱女表示,男友酗酒、簽六合彩還對她飆三字經,婚結不成是男友自找。法官認為朱女有理,判她免賠確定。

    判決指出,黃與朱女3年前訂婚、宴客,黃事後多次要求朱女一起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,朱女都拒絕配合。黃憤而解除婚約,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告訴,向朱女要求返還他支出的金飾、禮餅、禮服、宴客等費用共47萬餘元,還要賠他50萬元精神慰撫金。

    朱女稱,黃長期簽賭六合彩,還酗酒、嚼檳榔,她苦口婆心屢勸不聽,黃還當著她母親面前用三字經罵她。她常於黃昏市場工作至晚上11點,黃不體諒還惡言相向,她母親雇請男性員工幫忙搬貨,黃卻常以此借題發揮,並以她不返回他住處及與男員工用餐等細故大發雷霆,婚事告吹不是她的責任。

    一審台南地院判朱女免賠,黃上訴二審,台南高分院合議庭認為,兩造宴客已逾2年,爭執不斷,黃不否認曾辱罵朱女,朱女還曾對黃提出誹謗罪告訴。雖最後不起訴處分,但可見兩人互信互愛之情已質變。

    合議庭認為,婚約雖有親屬法上契約效力,然不發生身分關係,亦不得請求強迫履行。黃惡習未改,導致無法取得朱女信任進而登記結婚,有過失責任,因此不能對朱女請求賠償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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